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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爾達健康事業有限公司
富爾達健康事業有限公司

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明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50人以上者,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保護事項,共同參與職場安全衛生推動除有助於預防職業災害及職業病的發生,更可提升勞工的身心健康與工作能力!

​勞動部職安署核可 勞工健康顧問服務機構

​勞職授字第 1110200521 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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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公司符合職安法規了嗎

企業透過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等專業人員
共同參與職場安全衛生推動
除有助於預防職業災害及職業病發生
更可提升勞工的身心健康與工作能力

企業健康大小事
​就交給富爾達健康管理!

素材1

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明定
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50人以上者
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保護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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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生使用平板電腦

八大服務項目

01

特約臨場健康服務

02

執行職場健康五大計畫

03

分析健檢結果與評估職業危害

04

協助雇主選配員工適當工作

05

高風險勞工健康評估及個案管理

06

提供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建議

07

辦理職場身心健康保護措施

08

安全衛生巡視建議

行政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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