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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爾達健康事業有限公司
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明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50人以上者,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保護事項,共同參與職場安全衛生推動除有助於預防職業災害及職業病的發生,更可提升勞工的身心健康與工作能力!
勞動部職安署核可 勞工健康顧問服務機構
勞職授字第 1110200521 號


您的公司符合職安法規了嗎?
企業透過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等專業人員
共同參與職場安全衛生推動
除有助於預防職業災害及職業病發生
更可提升勞工的身心健康與工作能力
企業健康大小事
就交給富爾達健康管理!

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明定
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50人以上者
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保護事項


八大服務項目
01
特約臨場健康服務
02
執行職場健康五大計畫
03
分析健檢結果與評估職業危害
04
協助雇主選配員工適當工作
05
高風險勞工健康評估及個案管理
06
提供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建議
07
辦理職場身心健康保護措施
08
安全衛生巡視建議
行政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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